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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说反腐过头了 从人民网论坛上得知,《人民日报》发表了《推进反腐当破三个谬论》的评论文章。三个谬论:即反腐过头论,反腐自黑论,反腐无用论。现我也想就这些观点谈一点看法。 腐败是不正常现象,让人深恶痛绝的事。作为政府官员本是为老百姓办事的,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确保社会安宁和谐的中流砥柱。人们依赖的肩膀,希望之所在。应该规规矩矩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怎么可以公权私用,滥用乱用手中权力,去权力自肥,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干腐败的勾当呢?当然应该有腐必反。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但话又说回来,任何时候政府官员中的腐败现象都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就如同草根百姓中必有人违法犯罪一样。因为人是肉身凡胎,都有七情六欲,私心杂念。损人利已损公肥私的事总有人会干的。无论人类社会进步到何种程度,法律必然是社会安宁和谐的支撑,不可能废除的。一个国家可以没有军队,但不能没有警察。只是政府官员中的贪腐行为,如同老百姓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样,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只能是个别人的事,不会成了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个别违法犯罪的人,多有性格上的缺陷,或是无赖的现实环境所迫。犯罪行为发生后,还会多有后悔之意的。 而像我们今天这样,政府官员贪腐成风,腐败成为普遍现象就属于不正常,不是人的问题,是政治体制的缺陷所致了。要消除贪腐成风现象,就应该完善政治体制,加强对政府官员手中权力的监督约束,使之不能权力寻租,滥用乱用,从而权力自肥,贪污腐败。这才是避免政府官员大面积腐败的唯一正确途径。 如果我们不是通过完善政治体制,从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却一味进行反腐,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之。这就如同乱世中,某地政府瘫痪,于是盗贼蜂起。而新任政府领导人不是去重建基层行政组织,再通过他们用法律法规去约束老百姓的行为,使地方治安正常化。而是依靠自己的手下人马,到处去抓奸淫掳抢者。尽管你以高压态势,见一个抓一个。但也只能疲于奔命,抓了东边西边乱,管住了南村北村又乱了。这样的严厉打击,不仅遏制不了违法犯罪行为,还会使很多本不会违法犯罪的人也会去干违法犯罪的勾当,。等于是给那些本是良民的人提供了违法犯罪的温床。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只能让更多的人不断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一个个纯正的老百姓结果成为罪犯。就当然可以用打击过头来形容了。很显然,这样的严厉打击,只能使监狱人满为患,很多本不该成为罪犯的人成了罪犯。一个国家公民与罪犯的比例大大超过正常值时,这些人的犯罪还是必然的?这样的严厉打击,没有过头之嫌吗? 由于我们现在政府官员的腐败是政治体制的缺陷所造成,是体制缺陷才导致了大面积政府官员腐败这种不正常现象。而我们不是通过完善政治体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从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却只采取高压态势反腐,结果是一拨又一拨腐败分子被挖出。反腐成了割韭菜,生了割割了生。官场成了腐败场。这种情况下,说反腐自黑反腐无用,也有道理啊。 其实,反腐自黑论反腐无用论不仅佐证了反腐过头论。这些议论更是在向人们说明:当今中国官场的腐败已不是靠反腐能解决的问题了。只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政治体制,才是解决官场腐败的唯一出路。
衡阳柏坊铜矿 唐铁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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