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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包天:河南方城县检察院为狂捞政绩,无耻强奸司法,连续制造冤假错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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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08:23: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冤假错案1.
  2014年3月3日,对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来说,这是一个不同凡常的日子。这一天,他们决定对本县农民王建强进行立案侦查。为什么说这是一个不同凡常的日子呢?因为在此之前,连续几年,河南省方城检察院在南阳市里,年度考核都是居于末端。如果今年能够将这一个案件办成,那将彻底打个翻身仗,扬眉吐气一回!
  为了能够在南阳市年度政绩评比中名列前茅,方城检察院可谓费尽脑汁,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于是,他们将一个本该不属于方城检察院管辖办理的普通案件积极包揽了下来,并全力投入,精心设计,包装运营,制造了一个活生生、血淋淋的冤假错案,并且准备将它拿到南阳市里进行评比,换回金光闪闪的奖牌,作为对外炫耀宣传的资本。
  这到底是个什么案件,让他们如此另眼相待,狂下血本来进行赌博呢?事情还得从四年的一张普通的租凭合同说起。
  2010年8月,河南省方城县农民王建强同本县券桥乡马岗村三组,四组分别签计了《土地承包经营(出租)合同》,该合同约定王建强租赁村组土地,租金为每亩每年900元,期限为18年。该合同第三条约定,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因国家征用或者城市村庄规划需要征用土地时,国家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均归王建强,村组不得干涉。
  这本是一个很普通的,怎么也不会产生纠纷的租赁合同,却因为一个有钱任性的项目横插进来,而变得惊心动魄,扑朔迷离。
  情况是这样的,王建强跟村民签约的一年后,即2011年9月左右,南水北调工程因为临时占用土地堆放沙土,王建强跟村民租赁的土地,被临时占用了,总面积大约有156亩。
  按照之前的合同来理解的话,南水北调临时占用的这块土地,所支付的费用,应该划归王建强。然而,南水北调工程当地办公室也不经过调查,就直奔马岗村委会,说要跟他们签定临时占地合同。更离奇的是,马岗村委会也不通知王建强,就和券桥乡政府一道,跟南水北调签约了。
  这中间的环节,竟然严重缺席了王建强!
  当王建强得知真相后,不安也直奔马岗村委会,问他们这笔费用怎么算。马岗村委会也很诚实地说,这钱本来就应该归你。
  这下子,不安的王建强终于放下了一颗忐忑的心。
  可问题又来了,王建强不能直接从南水北调工程那里领钱。须等涉地农民领悟到钱后,才把钱交给王建强。可村长和组长又认为,这样很麻烦,不如将涉地农民身份统一收取,然后去当地邮政银行开户,然后券桥乡将钱打入帐户后,由村长和王建强一道将钱领出来。
  这一年,王建强有惊无险地领到本属于他自己的钱,用来支付租金,同时偿还土地投资的桂花树款。
  然而,有钱任性的南水北调工程似乎还没任性够。第二年,即2012年,9月,券桥乡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突然向马岗村委会宣布,原先临时占用的土地,要一次支付费用,永久占用。
  据法律专家解释,法律上根本就不存在“永久性占地”的说法。农民地用来建设的土地只有两种,一种是临时用地,最长不超过两年;另外就是征收征用。
  南水北调工程当地办公室是怎么拍脑袋,想出这个神奇的“永久性占地”的?实在让人想不通。
  其实,我们站在他们的立场想一下,就什么都通了。
  因为征地,审批手续很麻烦,时间成本高。不如节约成本,以租代征,在灰色地带,打个擦边球。结果是,南水北调工程自以为功夫了得,没想到这个擦边球,却擦出了绵绵无涯的激情火花。
  嫌弃麻烦,财大气粗的券桥乡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支付了约156亩土地占用费用446万人民币,打到马岗村上次在邮政银行开的帐户上。王建强和村长一起把这笔钱取了出来。
  南水北调工程花钱得地,它是安逸了。可是却给马岗村村民留下一个巨大的疑惑:一次支付,永久占地,到底这是租地还是征地?于是,村民就来问村长,村长也是一脸糊涂,他说,我也不知道这是征地还是租地,有可能是征地吧。
  这下村民可不服了。如果是租地,那钱就是王建强的,因为我们已经把地租给他王建强;如果是征地,那446万块就应该是他们的,因为土地本是他们的。
  南水北调是想省麻烦,村委会也是想省麻烦,不料却整出这么一个天大的麻烦。
  之后,王建强为宁人息事,跟马岗村三组商量,达成了妥协意见,同意退还一大部分钱。可是马岗村四组有人就坚决不按受协调,四处上访,在多部门碰壁以后,就撞到了方城县检察院这里来了。
  二

  综上所述,这本来是个民事纠纷。这场纠纷,券桥乡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是罪魁祸首,如果它不嫌麻烦,按程序征地,都不会把机会留给方城检察院表演。可是世间哪有如果这般后悔药,机会还是被方城检察院抢到手了。
  可2014年3月3日,方城县检察院决定给王建强以刑事立案了。
  事实上,在方城县检察立案之前,这场民事纠纷基本解决,王建强已将之前所得款项,全部退回券桥乡政府,由券桥乡政府重新分款。可是,方城县检察院,还是拍脑袋,给这事定为刑事案件。
  实在太神奇了。
  更神奇的是,他们竟然往王建强头上安了这样两个罪名:玩忽职守罪,诈骗罪。
  王建强不过是个农民,无官无职,他怎么玩忽职守了?一个专业办案机构,竟然想出了这等十万分不专业的罪名来,这可是一个多么神奇的职能部门啊。
  再来说诈骗罪。
  既然是诈骗,就得有诈骗对象,请问王建强诈骗谁了?
  首先,是诈骗国家了吗?国家租征土地,本应该就得付446万,天经地义,怎么成诈骗它了呢?
  其次,是诈骗村民了吗?村民将地租给王建强,且合同上已经写明,国家征用款,村组不得干涉。他是在领自己应该得到的钱,怎么会是诈罪呢?
  退一万步来说,村民如果对王建强独占这446万有异议,也是有商有量的。王建强在商量不行的情况下,主动把多数钱退回乡政府,由乡政府再来斟酌分配。这又怎么成了诈骗呢?
  如果说是诈骗,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王建强是在诈骗自己的钱。请问,世间有诈骗自己罪吗?
  这个神奇的部门,到底是有什么神奇的人,才能想出这么一个神奇的罪名。

  在法庭上,当辩护人询问方城检察院,王建强这个玩忽职守罪,到底是怎么来的?
  没想到,对方竟然给出了这样一个神回答:是电脑系统出错。
  方城检察院为了显示出他们办事“专业”,还特别亮出一纸证明,证明计算机系统处于试运营阶段,而导致出错。
  原来是电脑系统不专业!!!
  神奇的方城检察院啊,到底是人办案,还是电脑系统办案?
  将本身的无耻,推说是电脑系统出错,这本身又是一个多么荒谬和无能的表现!方城检察院根本就没认识到,它这个准备给他人虚构罪名的机构,本身就有罪。
  它的第一宗罪,就是这个玩忽职守罪。
  定罪不专业,回答不专业,不专业的方城检察院,还有别的不专业吗?
  答案是肯定的。
  当方城检察院自闹笑话后,还是以诈骗罪逮捕了王建强。这个不善办案的神机构,又犯了第二宗严重罪过:越权办事。
  2014年元月7日期,2月20日,方城检察院曾经对王建强进行两次询问,同期也在2月24日前,对同案的张国华,贾庆国进行了询问。按有关规定要求,它对案情的主要部分已全部掌握,此时要么决定分案处理,将诈骗犯罪移送至公安机关,要么做出并案处理决定。但是,方城县检察院没有并案处理,反而分案侦察。
  很通俗地说,对诈骗犯罪案件,方城检察院没有管辖权,却强按案件在手,横加染指,典型的擅权越位!
  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方城检察院为什么平白地强给王建强安“玩忽职守罪”,因为凭借着他们“专业知识”,也知道自己无权立案侦查诈骗犯,但是有权管辖“玩忽职守罪”。
  所以,给王建强安这个“玩忽职守罪”,就是硬想把案件揽在手上,不要这等差事流外人田,不然年底的政绩评比又泡汤,那不白干一场了吗?
  赌的哪里是心跳,简直就是无耻啊!

  这个自诩办案专业,业务却是相当不专业的方城检察院,竟还有一个十分不靠谱的专业嗅觉。
  他们从几个上访农民的嘴里话,似乎挺敏感地嗅觉到,农民王建强和村民的租赁纠纷案,不是一件普通的案件。
  他们以为,王建强肯定是对村长以及乡政府等行政人员进行行贿攻关了,不然数百万人民币不会这样顺利到手。
  于是,他们脑门灵光一现,拍案称妙:王建强不过是浮于事件中的一条小鱼,这肯定是个窝案。南水北调工程这么事关国计的超级工程,他们这伙人也竟敢联合贪污。如果成功将这一窝人端了,方城检察院可就立大功了。既然如此,这可是一等一的肥差事,怎么能随便让其流入公安局的手里?
  这就是方城检察院为什么强硬地将农民王建强这个普通纠纷案,定性为刑事案件,也是他们敢于冒险,强拉案件管辖权的全部动机。
  接下来,他们从王建强,村长以及到乡政府负责人,一路顺藤摸瓜。然而不久,他们失望了。他们不但摸不到什么瓜,还惹了一身骚味。
  他们以为,王建强肯定是给村长和乡政府负责人送钱了,可查来查去,王建强根本就没送钱这事,也没人收到过王建强一分钱。
  不对吧。送钱办事,收钱办事,世之常情呀。王建强不可能没送,人家也不可能没收。他们肯定说慌。
  可是,王建强仍然很坚定负责地告诉他们,他根本就没给谁送过钱。
  方城检察院十分地不相信,也十万分的不解。
  其实,只有当事人家属才知道,王建强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且南水北调征占他租赁的土地,给他占用费,那是天经地义,根本就不需要去使什么歪招怪式。

  如果方城检察院办案到此,自知有误,知错改错,撤案放人,似乎也是功德无量之举。谁叫他碰到一个不会送钱,不送钱也能办成事的铁公鸡呢,只有自认倒霉了。可惜的是,他们不但不知错,还要朝着错误之道路,继续冒险赌注。
  年底又要到了,评比又要来了。这案子可是从年头就开始抓的,半途而废,无功而返,白干不算,又要遭上级数落,又要受同行耻笑,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混呢?
  他们咬咬牙,决定将无耻进行到底,无案造案,无冤造冤。
  于是,他们来到王建强面前,语气强硬地说道:按照世俗常情,如果你不送钱,这钱肯定是取不回来的。你后来也把钱取回来了,所以你肯定是送钱了。
  这简直就是活脱脱的强盗逻辑!
  面对这样的强盗逻辑,不要说草根农民王建强哭笑不得,抵挡不住,就是八百年前的铁将军岳飞也抵受不了。
  当年,秦桧告岳飞说,你肯定想谋反,岳飞说,我没有谋反,如果说你谋反,你就拿证据出来。可是秦桧竟然无耻地告诉岳飞,你嘴上不反,心里肯定也在反。
  这就是传说中的“欲诬其反,何患无词”。
  八百年前,秦桧为了诬蔑岳飞,编出了一个乌有谋反之罪;八百年后的今天,方城检察院为了诬赖农民王建强,整出个送钱办事乃人情世故之罪。
  王建强不是岳飞,也不敢攀附岳飞,但方城检察院竟敢模仿秦桧,他们此中做法,跟秦桧又有何区别?一样的蛮横霸道,无耻龌龊!
  到这里,我们基本上已清楚方城检察院的全部办案业务能力。他们最大的业务能力,就是业务通通不专业。
  虚拟罪名不专业,办案程序不专业,审问取证不专业。不专业就像个魔咒,死死在罩在他们身上,欲罢不能,欲死不得。

  有一种戏,叫演砸了还得硬着头皮演,只管自己利益,不怕群众扔鸡蛋,不怕三尺案头神明。
  无疑,方城检察院演的就是这一种戏。
  2014年,7月28日,方城县检察院以王建强犯诈骗罪为由,起诉至方城县法院。
  11月5日,方城县检察院给《河南法制报》发通稿,称方城检察院全力护航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检察长亲任组长成立专案组,侦破了王建强诈骗补偿款一案,并判处王建强有期徒刑6年。
  终于迫不及待,急不可耐的向全社会邀功了。
  我们不禁要问,这邀的是啥子功劳?前面所述,王建强根本无罪,不诈国家不骗村民,且所有钱也都规规矩矩地回到乡政府帐户里,等待商量分配。
  将无罪之人打成有罪,还有脸向全社会请功?
  更重要的是,王建强有罪无罪,不是由你方城检察院说了算,而是由方城法院说了才算。问题是,11月5日这天,方城县法院还没公布王建强所犯之罪,方城县检察院却在报纸上将此事公布,到底想干什么?
  群众的眼睛是明亮的。方城检察院提前公布判期,此举不仅是向社会宣传邀功,而且也是想借此向方城法院施压。
  结果是,方城检察院施压竟然无耻地成功了。
  11月23日,方城县法院判决王建强诈骗罪10年6个月。
  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天。
  这不仅是河南省经受耻辱的一天,也是中国司法蒙羞的一天,更是习主席“以法治国”理念经受无赖打击的一天!!!
  天理昭昭,日月高悬。青天之下,无赖当道。强奸司法,泯灭良知。制造冤案,草民难伸!
  这也应该是全中国难忍心头之痛的一天!!

  此时此刻,我们仿佛又穿越时空,听到了黑暗深处,窦娥那嘶哑绝望的唱腔:“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然而,农民王建强不是生活于黑暗底处的绝望窦娥。他还有一个权利可争取人身自由,那就是上诉。
  2014年,11月30日,王建强以自己不构成犯罪为由提起上诉,案件于是移交到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这是一个再也平常普通不过的要求。然而,王建强一提上诉后,方城县检察院紧张了。
  生米就要煮成熟饭了,冤假错案就要板上钉钉了,忙活大半年的活儿不能干白呀。于是,他们为了保卫自己这个将遗臭千年的“战果”,派人到南阳市中级法院四处游说。
  他们要求南阳中级法院,不开庭,直接维持原判。理由只有一条:“如果年底之前维持原判,则检察院年度考评就能排名靠前了。”
  愤怒已不足表达我们的感情!
  方城县检察院,你们为了个人政绩,有错不纠,反而猖狂肆虐,漠视生命,践踏人权,虚构陷罪,贼害家庭,泯灭人伦良知。是可忍,孰不可忍?!!!!!!

  三

  我叫顾娜,是以上事件当事人王建强的妻子,三个未成年孩子的母亲。当我写下这段沉痛的事件时,心里一直在滴血。然而,在我内心充满煎熬与痛苦之中,在我们全家沉于悲戚与泪泊之中,有人却要漠视我们的诉求,踩踏着我们的血肉踏步前行而不顾。
  马上就是2015年的新年了。此时,我不知道方城检察院,是否已经制作好条幅,准备高挂悬空,并在宴会中举杯相贺,热烈庆祝方城检察院2014年取得优异政绩,终于摆脱评比位于末端的魔咒了?
  如果是这样,这将是天底下最黑暗的时刻。
  中国近些年来,冤案不绝,错案不止。杜培武安,李久明案,聂树斌案,赵作海案,余祥林案,等等,这一个个都让我们看得惊心动魄,义愤不止,热泪盈眶。然而,仍然有多少手执铁制公器败类之人,充斥在我们这个国家的职能队伍之中。这些人,面对别人十年,数十年的刑期,都无动于衷,却对自己没有一点政绩而影响仕途升迁而狗急跳墙,不择手段,自卑至极。
  法治社会,无论阳光多么明媚,仍然有阳光折射不到的角落。如果不幸地生活于某个阳光照顾不到的阴影里,我们草根平民唯一的希望就是抗争与呼喊。我们的每一次抗争,都将助中国司法奋争公正,我们的每一个微弱的呼喊,也将助法治中国,走向健全。
  我的丈夫王建强本来无罪,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十年入狱。河南之地,屡出被判十年,而十年后被判无罪的人。我不想我的丈夫十年之后再去重复别人的悲剧。结束悲剧有效的手段,就是亡羊补牢,将悲剧扼杀于摇篮之中。
  十年时间,对于国家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对于生命个体来说,更是苍天恩赐的美好光阴。我丈夫即将四十不惑,遭此大难,等于将他以及我们的家庭撕裂粉碎。这将是所有善良的人们都不愿看到的。
  在此,我借网络告诫方城检察院,人在做,天在看;出来混,迟早要还。你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悬崖勒马,擦洗冤情,还我们一个公道,还天下一片干净。
  呼喊不足,祈福补之。我相信,黑暗之光不可长,光明正义永常在。我渴望,2015年,中国司法的希望之光,照进每一个不幸角落和家庭,让我的丈夫能够洗掉冤情,走出牢狱,跟他的妻子和孩子们团聚,过上光明正大的日子。
  我一介弱女子,将携带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一起含泪,默默等待,并见证这一天光明的到来!

  冤假错案2

  河南方城警察检察院内剖腹自杀 自称被冤讨说法

  摘要:昨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警察王军生在该县检察院剖腹,后经抢救脱离危险。家人称其是为抗议司法不公,而检察长则表示其涉嫌刑事犯罪,为保住警察职务,此前曾多次鼓动家人闹访。

  记者孙旭阳

  警察持刀剖腹

  据王军生家人称,昨日上午,王的二姐到方城县检察院交涉弟弟一案,未果后站在四楼上,说要跳楼。得知此事后,王军生给弟弟打来电话,称“我也不活了……”。之后,王在检察院办公楼内用刀刺进腹部。弟弟赶到现场后,王军生已被救护车拉走。

  “现在还在抢救。”昨晚8时54分,家人表示尚不知王军生伤情。方城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则证实,王军生被120拉到医院后,被安置在该院普外东区诊治。

  “他刚进来就捅自己一刀。”方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梁志敏说,王军生用的是一把水果刀,事发地点为检察院办公楼的一楼大厅。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投入抢救。“他没有生命危险,听说伤到了肠壁。”

  十年旧案再查

  王军生现年三十六七岁,是方城县二郎庙乡后林村人,曾在新疆服役,其间获得当地党校文凭,转业后安置于方城县公安局。家人称,从2005年起,后林村有数百亩地被征用,补偿款每亩2万多元,村民们却只领到9000多元。王军生一家带领村民上访,惹恼了从县委到村委的各级领导。

  2009年,因为一起十年前的殴斗事件,王军生五兄弟和一个侄子被抓,其中三人被判处缓刑。尚未被审判的王军生则四处喊冤。

  “纯粹是报复”,王军生的弟弟说,案子发生在1999年,起因是一陈姓农民醉酒后到他的饭店里闹事打他,后来家人赶到后,双方都有受伤,王军生当时正在与战友同学喝酒,并不在现场。因为对方有一人伤情较重,王家就赔偿对方6000元,约定互不追究。没想到十年后,在方城县某些领导的指示下,该案重新开始侦查。

  而网上关于后林村村官腐败的一份材料则称,殴打发生于2000年。该材料称,后林村村官贪污公款,有方城县有关部门的审计报告为证。中新网也曾以《方城县一乡镇违法圈地村干部违规使用征地款》为名,报道了后林村的征地乱局。

  申冤还是闹访?

  据王家人称,王军生因为那起旧案,被关了8个多月,后来检察院既不起诉,也不开具不予起诉通知书,导致王无法回公安局上班。在官方的撮合下,王家与其控告的村官一方达成协议,约定互不再告,一起息访。但对方很快食言,领着当年殴斗的受害者到处告。在此情况下,王父去年去世,王母也多次被下病危通知书,王军生又与妻子离了婚,“实在活不下去了”。

  方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梁志敏否认了王家的部分说法。据梁的说法,王军生不但涉嫌故意伤害,还涉嫌另一起寻衅滋事案。王家所称的那起旧案发生时,双方确实和解了。到了2009年,后林村三股势力争斗,互相告状揭发,警方于是重新立案。目前,王军生属于取保候审阶段,之所以没有进入审判,是因为其父母和姐嫂多次闹访,其嫂子还曾在接访领导面前当场服毒,要求检察院撤诉,以保住王的警察身份。“我们多次研究,只能慎重处理。”

  冤假错案3
  我叫牛玲玲,女,20岁,河南南阳市唐河县源潭镇三王庄村人,在校大学生。我父亲牛永为送我郑州上学,2012年2月3日也就是正月十二下午一点多,从唐河上兰南高速,途经方城路口西约三公里处出了车祸,被方城县检察院管批捕的副科长宋晓峰,驾驶本田雅阁豫RR9699私家轿车,撞碎左小腿将人带出车外,造成内出血(约脾破裂)不幸身亡。

  事发前,父亲坐在后排左边,我后排坐中间,右边还有一人,车内共五人。行走间于下午两多点,司机刘宏伟说车前边有点异常响声,父亲是车主也说靠边看看。司机看好附近没有过往车辆,按规定将车制动到紧急停车道。父亲牛永半开车门,左脚着地,身子还在车内,被宋某的车以极高速度撞了过来,只听“砰”的一声,车门仅剩下铁皮贴到前车门上,肇事车紧贴着车身又将我们倒车镜撞毁,父亲被巨大冲击惯性带出车外,头朝西边南阳方向躺在车轮旁边。此时肇事车猛打方向左转碰向超车道旁隔离带,逞S型刹车前冲约500米停下。我们报警110和120时间是午后2点17分,随后,方城县高速交警叶警官等由肇事者内弟杨军带着来到事故现场。肇事司机是县检察院管侦监批捕的领导,谁都知道与公安交警业务往来密切。当时他满身酒气,说话语无伦次,由其内弟指手画脚在量车距、画草图等环节上干扰办案,与交警时有耳语,我们当时还以为杨军也是交警。而交警对肇事者是否醉驾、是否超速、越界多少等要害问题不做探究,却着重找我们毛病。硬要司机刘宏伟承认是车上的小妮即我开的车,还单独威逼我承认是司机。我没有屈从也拿不出驾照。我方车发动机在转了十多分钟后,交警让我们关闭发动机。车熄火后,右转向灯随即不再闪亮了,这才开始拍照取证。我们车左边两车轮均在白实线右侧约二十多公分,没有占住正常行车道。他们别有用意将左后车门拉成与车身垂直角度拍照,不符合撞车实际情况。

  父亲撞昏后抬到隔离带那边的方城救护车上,去南阳途中去世。今年他才41岁,是独子,上有我年迈爷爷,我的多病母亲,还留下我姊妹三人。我的弟弟不到十二岁,二妹小璐才十五岁。他走了,我们咋办啊!

  更不得了的是,父亲也算得上农民企业家。没有多少文化,十几岁出道经营、拚搏,诚信,厚道,还很义气,守法知理。先后开办面粉厂、砖场、养猪场、房产等多个项目。特别是全县为数不多的新型建材厂,投入大,产值高,事业如日中天。他成为一张名片,带动一方致富,解决一批人就业,树立了好形象。他视钱为身外之物,乐施助人,自己没留下什么钱财。他的不在,如同天塌地陷般震动,顶梁柱倒了,项目如何经营,那么多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我家的日子如何过。

  连日来,到家吊唁的过千人,都感到惋惜,担忧事故不好处理。因为现在的官场和司法现状很复杂,肇事者为司法权贵,管公安的人,动用关系逃避法律追究,这么多天过去了,仅被南阳公安办案人员告知不要远离。按照常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者是要刑事拘留的。父亲尸检也过于简单,留下对方钻空子可能。对一些当事人取证工作也不再说了。还有,宋某从南阳入高速回方城,超速多少是可以算出来的。出事第五天下午,对方才来吊孝,希望协商解决。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不见动静,电话也联系不上,一个拖字了得。难道真要逼得我们买冰柜、冻亡人、上访告状么?!看似一般的交通事故,却因为肇事者的特殊身份而得不到公正处理,至今逍遥法外。看得出办案人员压力与倾向,很明显对方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交警队却传出双方责任各半。至今权**大看不出,正义邪恶在较量。为此,强烈要求对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请求相关部门领导加大力度,排除干扰,秉公执法。也请社会各界关注此案,为我们讨回公道,还法律尊严,告慰九泉下我的亲人!

  牛玲玲等家人
  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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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6:33:00 | 只看该作者
  丁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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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6:59:00 | 只看该作者
  腐败之势不可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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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7:15:00 | 只看该作者
  当官的都是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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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7:47:0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官也是人啊,  别的领导都是几千万几千万的捞?  还不允许我们搞个百来万花下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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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8:03:00 | 只看该作者
  以前听说东北的有个地方发生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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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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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把罪人揪出来!诅咒良心黑的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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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9 21:45:00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没有那么时间和精力去亲自弄明白一件事,尤其当这件事与自己生活的关系没有那么大时。这时候才体现了媒体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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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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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22:01:00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人要严格打?  不然不就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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