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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7-5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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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这是我知道的三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前两年的一天,跟人谈起我十年前熟识的一个建筑老板,人说他已破产,我大为惊愕。十年前九十年代中期他三十五六岁时就已有三四百万家产,建筑施工又是稳赚不赔的行当,怎么会破产?!后来有知道内情的人告诉我,他把接工程时送人钱财的事说给人家听了,在这行道,这样的消息传得快极了,以后哪还有人给他工程做?大小都没有了。原来的三四百万呢,他好结交“小姐妹”,人家帮他花完了。
案例二:一个建筑老板(我认识他的)涉嫌行贿,检察部门把他“请”了进去,还把他的手拷在窗棂上两天,受了点苦,但他“骨头”硬,始终就是一句话:“没送人钱财”。好,不承认就没事,过两天自己放出来不说,有个把已招供了的贪官居然也“得益”了,口供在他那里得不到对证,就变成“查无实据”而无罪释放。以后,他的工程多得做不完。谁不想把手里的工程给这样能“让人放心”的人做啊!
案例三:有个疗养院的基建科长,连小老板过年送他的一千块钱过年费都算上,这几年一共贪了五万块钱,不料事发,判了三年,出来时也快到六十岁了。当然,这一来,公职、退休金,全都没了,今后的生活将会相当艰难。前个月工程验收,施工单位照例大摆宴席,据说规格相当高,菜好不说,还多得有好几道菜连动都没人动一下就端了下去。当然,该到的有关人员都到了,大嚼一顿,但就是第一要到的人——疗养院基建科的人一个也没来,不敢来了。
我想了很多,我想得最多的是河北的大贪——李真临死前对惩治腐败的建议。。。。。。
七,
那一年的一天,早晨我刚到办公室,电话铃就响了起来,一接,说是一个工地工伤死了一个人。我跟同事交代好,等安全员来上班后叫他通知市公安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后就往工地上赶去了。到工地时还早,但工地老板、办事处安全员等有关人员都早就在那里等着了。我一到就问怎么出的事。老板跟我说,一名民工刚来工地,看着卷扬机#架挺新鲜的,从来没见过啊,就站在四楼井架出料口伸出头去往下看,没成想,吊笼正好从上面下来,一下就把他砸下去,从四楼摔到一楼,就这样摔死了。我还问了问目击者——开卷扬机的和在现场干活的工人,他们也是这样说的。事情很明显,一是工地安全教育没做好,死者不能到井架下去瞭望,二是开卷扬机的没全神贯注。
听完,我就到现场实地查看去了。
一小时后,我回到工地办公室,我们的安全员、公安局治安科长和市劳动局的科长也到了。人到齐了,就开会由老板汇报事情经过。没想到的是,老板这时的汇报居然把死者的死因说成了“自杀”,说是他自己跑到四楼往下一跳。开完会,趁他们上楼看现场的功夫,我就问老板:死因怎么改了呢?他什么都不说,只说一句话:“就是这样的。”我再问问刚才跟我说话的工人,他们也都改口了。
哦,我明白了,“自杀”不就是“活该”吗,谁也没有责任了!就在我上楼的那一小时里,不知受了哪位高人指点,他们统一口径改口了。一个鲜活的小伙子,就这样跳楼“自杀”了。你还别说,只有他们在现场,也只有他们才有发言权呢。
我问,刚才见到的那个开卷扬机的司机呢?老板说是家里来电话有点急事回家去了。很明显,安排他跑了。
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造假,可我能怎么说?出来指证说他们说假话?他们集体改了口,我一张嘴说能有用?再说,我本来也就是听他们说的。
事情就按“自杀”处理了。谁也没责任。
最最可怜的,是死者的哥哥。他在东北解放军里当连指导员,知道这事后马上请假赶过来了。那天,我在办公室,他进来了,神情有点可怜巴巴的。我前两天已经知道他已去过市公安局和劳动局等有关部门,他们都回答他说他弟弟是跳楼自杀的。今天,他又来到了我们科,说他不信他弟弟会自杀,一定另有他因。我请我们科的安全员接待他,我在旁边坐着听。我心里很明白,但我能说啥?!
我看着他神色黯然而又无奈地慢慢走出办公室。。。。。。
八,
一年一度的评定市优工程的时间又到了。这一年,我带了一位刚走上工作岗位到我们科里来的小女孩一块去参加市优工程检查。检查还是那样,只看外表,不管也无法管内部结构质量。事情偏偏就这么巧,在看电度表厂的一个多层厂房时,正好它的电梯间因为等着安装货运电梯而里面还没粉刷,小女孩走到那里就进去转了转,一会儿,她跑出来,有点神秘兮兮的一把把我拉进去,指着电梯间的砖墙对我说:“你看这砖墙,砂浆标号肯定不够吧?”她还用一根小木棒在砖缝里轻轻剔了剔,砂子簌簌地往下掉。我看了看,这标号,最多10(M 1)号。但五层的工业厂房电梯间,设计砂浆标号肯定是100 (M10)号。差得也太大了!正在这时,市建委一位刚上任的、也是第一次参加市优工程评定的施工处副处长走过门口,看见我们在里面嘀嘀咕咕、指指点点的,赶紧进来一迭声的问:“怎么了?怎么了?”我知道,这个工程老板可是局长大人的关系户啊,弄不好吃不了兜着走。我一把拉着小女孩一句话不说就走了,把那位新副处长晾在那里了。看得出问题的话 ,你就自己看,自己处理吧。
说实在话,板着脸的话,在机关,你一天都呆不下去!现实就是这样,有什么办法呢!自己能不做丧良心事,就是大大好人啦!
我这么小心,还是得罪了人。得罪的还是顶头上司,我们的处长,还是正处长。
从我到建管处的第二年,我就实行了一个办法,凡 1000 平米以上的项目,除还是照老办法每季度抽查部分工程外,还要求:1, 必须把施工组织设计报上来,我大体浏览一遍,工程较大又写得不好的就抓住不放,该补就补,该重做就重做。2,平时科里人员抽出一切空闲时间,事先不通知的去工地目测检查质量和安全情况,问题大的勒令整改,争取做到每个工地都能去一次。
不管怎么说吧,以前每年工伤死亡4~5人,从这一年开始,每年死亡人数为0 。
那一次,是例行的季度检查。汽车开到一个工地,这是一个多层住宅小区。我们下来一看,质量不怎么样,但安全更次,简直无法一看。我们检查组里一位临时从下面办事处借来的同志一到现场就大声叫嚷起来了:“这么差啊!这样的工程不处理的话,今后别的工程怎么办!”
检查结束后,我们给这个工程的处理是:1,勒令整改; 2,罚款5000元。
红头文件也印发下去了。
文件下发的第二天,那个工程队所属市(县级市)驻我市的办事处主任找我来了,说了半天,就是一个事:能不能不处罚那个工地。
我这个人他们都知道,不搞旁门歪道那一套。经常有建筑老板和各办事处的头头脑脑问我家住何处,说要去玩玩。我总是这句话回答他们:“不用去。能办的事,我在办公室绝对会给你办的,决不会难为你。不能办的事,你到我家去也没用。”所以说实话,一直到我几年后自己要求调到设计院工作,家里只有一位来访者。那是一个大雨滂沱的晚上,八点多了,我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是白天检查质量很差的一个工地的老板和质量员,不知他们在哪里打听到了我家住处找上门来了,身上穿着雨衣站在门口,雨衣上的水还在滴滴答答地往下掉,他们进屋什么话也没说,放下两只甲鱼就走了,一切尽在不言中。甲鱼我吃了,我不知道他们住哪里,我没空也不能送工地上去。后来我几次要给他们钱,他们死活不要。但处罚呢,我也没改,也不能改。
那位办事处主任真是为那个工地不遗余力,尽了力了,真是说得唇干舌燥的了,但我就是那一句话:“抱歉,没办法。我不处罚他们,旁的工地学样怎么办?再说,文件也下去了,没法改了。”
他只好悻悻的走了。
没想到,过一天,他又来了。说了半天,还是那几句话。最后,见我始终不松口,急了,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一定要处罚他们的话,我会身败名裂,你们处长也会身败名裂的。”一切真相大白了。
尽管他被迫无奈连那样的急话都说出来了,但我还是没松口,也无法松口。
再一天,交罚款的最后期限到了。我看到,下午一吃过饭,处长和我们科里那位质量安全员就匆匆坐车出去了。我知道,上午那个工地的罚款交来,下午他们就赶快去“抚慰”那老板去了。
我装做啥也没看见,啥也不知道。
九,
我想买房子,老婆叫我到附近去转转看看,有没有各方面都比较合适的房源。那天我提前下班,到离我家不远的**花园去看了看,房价约为 4500 元/平米,在我们这个准大城市的城郊结合部来说,也不算低了,但与旁边隔路相望的另一处在建小区那 5000元/平米比较起来就算是便宜的了,据说这是因为这块地的地价贱一些。但买房除了看房价外,还应该看地段、房型和房子质量啊!
在马路上看,这个大约二十万平米的**花园还是满漂亮的。于是,我停下车,跟看门老头说了说就到里面去看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大跳!走近一看那外装修,贴的外墙面砖、抹灰涂料。。。。。。是坑坑洼洼,横不平,竖不直,露着大缝空鼓的。。。。。。比比皆是。在我这个行内人看来,表面质量很差!难看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恐怕时间不用很长,面砖就会脱落,墙面就会渗水~~
而更严重的是:结构质量极差!正在施工的房子是不会让我上去看的,我只好在那些差不多已做好外粉的房子外转转看看。有个人防地下室还没全抹完灰,我走近一看,混凝土浇灌质量不好,多处蜂窝、麻面、还有狗洞;汽车坡道两边二排粗钢筋露着,都已生了暗红色的老锈。转过一个墙角,我看到十层大楼的下面一个转角处还没贴面砖,由于涨模,把鼓出来的混凝土凿去了一层,呵!墙柱的钢筋露出来了!这些钢筋没有了保护层,很快就会生锈烂掉。再看下面,地梁钢筋露出墙面足有五六厘米,要想把外墙做平,这些钢筋非得锯掉不可。钢筋里的里,外的外,一差好几厘米,天知道是怎么绑的!也许是灌混凝土时野蛮施工,钢筋移位后没有复位吧?在墙角一大块砸坏的混凝土处则可以看到,露出的一根主筋保护层起码有五厘米,天啊,钢筋位移2.5厘米,对于20 厘米厚的异型柱来说,抗弯能力降低了将近百分之三十!
。。。。。。
我逃似的走到大门旁,准备推了自行车走:这样的房子我是不敢买的,白送我也不要。说实话,关键是结构质量差,住在里面不放心,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就是有个去年江西永新那样的小地震(才5.2级,约7度多一点),可能也会出这样那样问题的!(那里最好的建筑物——框架结构的县委办公楼不就因为质量差而在这次小地震中出问题了吗!)但,我刚要出门,我看见一对青年男女手拿两个红色安全帽喜笑颜开地走进门来,向工地走去。看门老头告诉我:这是买了房的人来看房子进度的!看着他们那高兴、幸福样,我心里一阵无限的悲哀:他们可能是倾全家的力量,可能要小心翼翼地给银行打一辈子工,才买了这样一套豆腐房!
但就是这样的劣质房,开发商却拼了命要卖高价,而一些媒体的记者和编辑呢,昧了起码的良心,与开发商勾结在一起,欺骗大众。
前年,我所在城市的晚报发了一篇文章,作者是一位经常可以在报纸上看到大名的“资深”房地产记者。文章大意是说,据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调查了市内十几个楼盘后得出结论,开发商现已没有多少利润,是在微利运行了。目的十分明确,是想告诉大家:捂紧钱袋的人们,别再观望了,房价不可能再降了,赶快出手吧。
看完文章,我十分生气: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在说谎,欺骗误导大众吗?!我拿起电话,直接给这位记者打了个电话。我告诉她,我是业内人士,我现在工作的这个楼盘是本市数得着的大楼盘,其全部成本(地、室内外建筑、绿化、公司开支。。。。。。)为 2700元/平米,但房价卖到 5000元/平米,你说这是微利还是什么利?!我希望她把有关调查数据拿出来,让大家看看,分析分析。她无言以对,只好一推了之,说这是房管局市场处处长提供的情况,你跟他直接联系吧。
对一位女士,我不愿多说啥。但我想,作为一名记者,她应该知道写这样的文章自己该负怎样的责任。
某些媒体和地方政府部门、开发商搞在一起,写不符事实的正式文章(消息、访谈、评论等等)在报刊上发表,利用报刊在人民心目中是党和政府喉舌这一点来欺骗误导民众,从而达到抬高房价,掏空老百姓口袋,为开发商牟取暴利服务的目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恶行吧。这些人,良心都让狗吃了!
由于我在建管处采取了尽量争取每个1000平米以上工地至少跑到一次并督促整改质量安全较大问题的工作方法,当时的质量和安全状况是见到了一定的成效。不过,每天上午到我们办公室来“坐坐”的老板是明显的少了许多,甚至有的“常客”过门而不入,每当这时,我们科里有几个老同志就会笑着对他们叫“来坐坐啊”,那些老板呢,总是笑着回应“啊,好好好,我上那边有点事。”这就过去不来了。有的即使来坐下,也是一会就起身说“忙啊,还有点事要办”而开路走了。当然,内部就有人对我不满了。个别人甚至当着我的面就说:“你看看,过去老板没事也都来坐坐,现在呢,叫也不进来了!”我能说啥?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处长说的“建管处最好质量、安全什么也不管,只管给人办办施工许可证就好了”的话的深意了。
我很明白:我不想要,可人家要啊!
工作和“人情”可能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在目前这样的社会现实下。
左思右想,我采取了这样的方法:我公开对科里的同志说,到了工地上,老板请客也好,送礼也好,你们尽管吃,只管收(当然大礼不可收,钱不可收),但我不吃也不收,反正我是“头”,“恶人”我来当,工地做得不好的话,处罚的话我来说。所以,往往到了中午,他们随着老板上饭店吃饭去了,我则一个人在街边找个地方吃碗面条完事(做得好的工地我也一块吃饭,收点小礼品)。
不然,怎么办呢?在这样的现实环境里。
我在建管处待了四年,后来自己要求调到设计院画图去了。朋友们说我:“何必呢,建管处可是朝南坐的地方。”是啊,在那里,什么也不干(那样最好,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希望你这样),奖金照样丰厚,过年过节礼品自然不少。可那算什么呢?我对他们说:“我到设计院去,建筑、结构设计我都熟,奖金不少挣,凭劳动吃饭,照规范画图,谁的脸色也不用看,也不用凡事思前想后的那么难。在建管处,我要拿了人家一万元,晚上保管睡不着,万一东窗事发,可得进去待一年。我在设计院,拿再多奖金,那怕电视台给我放放,我也不怕啊。老了有退休金。要那么多钱干啥?孩子?我觉得林则徐说得对,孩子有出息,他自己会活的很好,不需要你给他留钱,孩子没出息,给他留再多的钱也会败光。”
就这样,我又回到了设计院。
现在在机关待的人,往往一离开机关,“人一走,茶就凉。”人家在大街上碰见你,那怕原来见了你就像见了爷爷一样点头哈腰的,马上装做不认识。但是我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景。一次,一位外市驻我市办事处的头在说到这事时对我说,人家(主要是那些小老板)对我的评价是两个字:“正直”。我说,我处罚过许多老板,他们一定记恨我。他说,他们不恨我,他们理解我,“那是为了工作”。
我回去对我老婆说:得到“正直”这两个字的评价,不虚这一生了。现在社会上是乱,但天下还是正派人多!
我离开建管处后,又过了一年,我们的老处长被就地免职了。那是在春节时,下头方方面面送来的“过年礼金”他一人吞了大头,处里的“百姓”闹起来了,上头就把他“就地免职”,安排他个闲职坐冷板凳等退休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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